贵州一直以来都是以电改标杆自居:第一个全国电力交易中心、第一个地方电改试点、第一批输配电价核定试点省份、市场化交易率第一等等,但这篇看似普通的工作报告,却给出了另一种声音:电改虽好,不可以牺牲电网安全为代价。
实际上,文中提出的不少问题也能为广东接下来的售电侧改革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借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交易电量的设置、输配电价核准、交易结算如何履行等。目前这个时机,也必须把这些问题捋清楚了。
以下内容节选自文章原文:
(一)2016年年度直接交易规模过大,不能适应供需形势的变化
由于发电企业积极性较高,抢占市场的意识强,造成2016年年度直接交易签约电量过大,以至于没有电量可以开展月度和季度的竞价交易,交易方式单一,不能适应电力供需形势的变化带来的市场波动,难以反映供求关系和电力的真实价格,市场主体难以控制相应的经营风险。贵州9月份出现的电煤供应问题将直接影响发电企业完成年度直接交易合同的积极性。
解读:截至9月30日,贵州省市场化交易签约量为500亿,占省内预测售电量的58%,其中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的签约电量为430亿,可得贵州的年度签约交易比例为86%;今年广东的420亿市场电量中,直接交易为280亿,加上9月份月度交易电量的增加,广东年度签约比例只稍稍高于60%,可知广东这样的设置还是非常合理的,为月度竞价的持续、有效进行提供了保障。
今年广东市场交易量为全社会用电量的8%,明年将扩大到20%,这远远低于贵州的市场化电量比例,贵州省全国第一的市场化交易电量可谓实至名归。贵州也用实际结果告诉大家:市场化电量越高不代表价格信号越强。
(二)省内售电量达不到预期,输配电价不含线损,将造成输配电价平衡账户亏损
贵州核定的各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没有包含线损,同时在核定输配电价时预测的省内售电量与预计完成值偏差较大,仅2016年电量偏差就达80亿千瓦时左右,由于售电量未达到输配电价测算时的预期目标,按现阶段直接交易规模可能导致输配电价平衡账户出现较大缺口,2016年前三季度输配电价平衡账户已亏损挂账13.1亿元、超过了准许收入的8%,将对电网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解读:由于广东输配电价方案迟迟没有确定,原定的由相对值报价改为绝对值的也暂无法推行。此前据市场监管者透露,输配电价难产主要还是在于交叉补贴,广东各地不平衡电价之间问题解决起来也比较棘手。
贵州经验告诉我们,虽然电改要求电网公司从赚取差价向核定成本+准许收益的角色转变,成本方面不可忽视线损等各方面因素,准许收益方面对售电量的依赖也容易导致电网收益的不稳定。这样的风险与电网公司“成本+收益”的高速公路模式是背道而驰的。
这部分的风险到底是可在源头进行调整(如测算更精准、减少市场化交易电量波动带来的风险),还是干脆应该由电网公司来承担?贵州暴露的问题给广东提了个醒。毕竟,能不能采取更市场化的绝对值报价方式,就看输配电价核不核得好了。
(三)各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核定相对不均衡,220千伏和110千伏输配电价核定值过低
目前执行的贵州电网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不平衡,一方面220千伏和110千伏输配电价核定值过低,且这部分电量占到市场化交易电量的60.89%,对输配电价平衡账户存在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由于220千伏和110千伏输配电价核定值过低,造成10-35千伏输配电价核定值相对较高,使得该电压等级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购电价格较高,造成低电压等级的用户想方设法升压改造,既产生不必要的投资浪费,也可能将10-35千伏电压等级承担的交叉补贴转移给了电网公司。
解读:这提出了另一个售电侧改革需要预防的问题:资源浪费。
据供电局基层工作人员透露,220千伏和110千伏由于核定值低,加上建设成本由电网公司承担,企业在申报电压等级时倾向于高于其实际需求,电网公司承担了其中可能资源浪费的风险;这部分浪费也会由电网公司传导到10-35亿千伏电压的线路,进而影响发电企业和大用户的收益。
众所周知,供电局头疼的问题之一,是想建变电站而不能、和变电站电压虚报的双重问题,由于城市规划、行政审批等原因,变电站建设阻力重重;而企业不求实际的电压需求又使得电网公司无法或者真实的电压情况,两者都让电网对市场真实情况脱节。
据相关行业内人士建议,升压改造、升级变电站等内容若彻底分离、转移到售电公司业务后,也许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市场化机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售电公司作为重要的市场成员,或许可以成为其未来增值服务的重要内容。
(四)直接交易履约率低,欠费情况时有发生,导致电网安全校核及交易电费结算困难
1-9月,省内直接交易合同履约率为81.09%,其中155家用电企业6-7月合同履约率、80家用电企业7-8月合同履约率连续低于50%。导致调度电力电量难以平衡,目前只能采取按上月实际完成电量下达下月发电量计划的方式来进行电力电量平衡。
解读:贵州长协电量比例过高(86%),势必会导致对市场价格反映的滞后,在煤价上涨、用电量激增的双重夹击下,再加上合同约束力不足,极其容易导致用户毁约的情况,反之亦然。
电力的商品属性决定了电价不可能只降不升,长协与月度竞价之间也有可能存在高低角色转换的可能性。广东的大用户在于售电公司签约的时候,也应该把握好长协电量与月度竞价的比例关系。
接下来,广东将实行全电量进入市场、用户只允许选择一家售电公司、三年内不可退出的新规则,再加上监管机构对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可以再一定程度上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但广东售电市场也已经出现过毁约和不履行合约的先例,接下来市场的扩大与主体的增多也将提出更多挑战。
了解电交
ALL ABOUT DIANJIAO OVERVIEW TEAM NEW AND PRESS
Copyright@2016 Dianjiaowang All RIght Reserved.